當個案要求:我很想死,但請你不要告訴我爸媽,不然我再也不會相信這世界了……
這是一個很棘手也很揪心的問題,考驗著每一個助人工作者在法律、道德、真實感受上的每個層面的顧慮和考量。
下面是我在輔導老師的角度,覺得可以切入角度
- 你覺得你的爸爸媽媽有沒有可能其實已經有察覺一些甚麼,或是發現你不太快樂了? 通常個案的不快樂同住的家人會覺察,只是不知道原因。青少年的爸媽其實多半都知道自己的孩子身上有一些割痕,甚至偷看了孩子的IG LINE …只是不知道該怎麼關心,掙扎在問與不問之間。
如果個案還是答:沒有,我跟他們不熟。也可以再進一步探問,那有兄弟姊妹或其他家人呢? 在這裡是希望可以擴大家人的範圍,可以先不用把”家長”限定為父母親。因為父母親常常是起火點。(通常走到自殺都會有一個歷程,但男生下決定的時間會比女生短很多)
- 問問個案,如果有一個地方是你還想要再去一次的,可能會是哪裡?
有時候個案對於”告訴其他人”很敏感,但是如果問地點,有機會可以帶出小時候的回憶或是曾經跟重要的人去的地方”這樣也可以喚起個案的對生命的捨不得或放不下。
- 如果精神科醫師在短時間內該怎麼跟個案建立關係,讓個案同意醫生通知家人自己的自殺企圖?
上課的老師說:站在醫師的角度,最重要的是以個案為中心,有時候會請陪同者離開,有時候會請陪同者幫忙個案開口,這就是在臨床上看個案跟陪同˙者(不一定是家人)之間的關係。但是多讓個案開口,給個案選擇,例如: 不要告訴爸爸,那跟誰說比較好? 讓個案覺得在無奈中他仍然有一些選擇,而且重要 以病人為中心 的態度。
自殺通報是助人工作者的責任。但是責任通報仍然是可以做到細膩體貼,讓個案覺得自己是被尊重的。當個案可以體會到需要通報並不是助人者怕違法被罰,而是真的有意義時,我們就有機會跟個案站在一起,而非對立的兩邊。
如果…誠心誠意試過了,個案還是反對。我會選擇依然通報,因為我希望個案能夠活著咒罵我、生我的氣;因為人要先活下來,一切才可能有轉機。
這篇文章要送給跟我一同上課的老師同學們,謝謝你們的精采問題和回應;更想感謝相遇的個案,因為你們教了我: 生命有多困難,活著有多珍貴,能在這裡PO文的自己又是多麼的幸運,因為你們溫暖了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