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台東大學心輔組|全職實習心理師招募
台東大學心輔組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
Google Maps:台東大學心輔組
招募對象資格與人數
對象資格
- 就讀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學生。
- 符合報名諮商心理師高考資格。
- 須進行全職實習。
招募人數
- 全職實習生:正取2名,備取2名
- 兼職實習生:未招募
實習內容
- 個別諮商(含初步評估晤談)
- 團體諮商
- 心理測驗施測與解測
- 心理衛生教育預防與推廣工作
- 輔導與諮商相關行政事務
- 依心理師法相關實習規定辦理之其他事項
實習期間的權利義務與福利
權利義務
- 每週個別督導1.5小時,並提供具資格之心理師督導。
- 不定期團體督導、在職進修、行政督導與團體督導。
- 須遵守工作規範、出勤規定及專業倫理;違反者將終止實習契約。
- 實習合格者頒發實習證書。
- 提供工作空間、電腦及相關設備。
- 可參與校內輔導知能進修課程。
- 夜間或假日活動可申請補休。
福利
- 實習津貼每月5,000元,共12個月。
- 若具專才並受邀擔任講座或工作坊講師,可支領演講費。
- 不提供住宿。
實習時間
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
申請方式
應繳資料
- 個人履歷(含照片、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email、通訊地址)
- 自傳(含個人諮商工作理念)
- 研究所成績單
- 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內容、兼職實習經驗省思、實務經驗、機構期待等)
-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進修證明、衛教文章、活動DM、企劃書、團體方案等)
- 所屬學校之「諮商專業實習辦法」
→ 上述資料請整理成單一 PDF 檔案
甄選方式
- 書面初審後以 email/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不退件、不另函覆。
- 面試內容:諮商演練與行政面試。
收件截止日期
115年1月4日(日)23:59(以寄件時間為憑)
收件方式
- Email:[email protected]
- 信件標題格式:115全職實習心理師-就讀學校-個人姓名
面試日期與方式
- 書面審查後陸續邀請面試,以通知時間為主。
聯絡方式(有的資訊再列出)
林怡安 心理師
電話:089-517361
信箱:[email protected]
原文完整資訊
【台東大學心輔組】115學年度全職實習心理師招募,115年1月4日截止
一、 招募對象與資格:
目前就讀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學生,且符合報名諮商心理師高考資格,需進行全職實習者。
二、 名額:
正取2名,備取2名。
三、 實習時間:
自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
四、 實習權利與義務:
(一)每週接受個別督導1.5小時。本組將提供具諮商心理師執照並有三年以上實務工作經驗之心理師擔任專業督導。另接受不定期團體督導、在職進修、個別行政督導、團體諮商專業督導。
(二)實習期間需遵守工作規範、出勤與實習規定及諮商專業倫理,若有違反者,將終止實習契約,實習一年合格者將頒發實習證書。
(三)本中心於實習期間,提供實習諮商心理師工作空間及電腦等相關設備與用品。
(四)實習諮商心理師得參與校內辦理之輔導知能進修課程。
(五)實習期間提供實習津貼每月5000元共12個月,不提供住宿。
(六)夜間或假日辦理活動可申請加班補休。
(七)若學有專才,並於非實習值班時間受邀擔任校內講座或工作坊活動講師,依一般講師資格支領演講費。
五、 實習內容:
(一) 個別諮商(含初步評估晤談)。
(二) 團體諮商。
(三) 心理測驗施測與解測。
(四) 心理衛生教育預防與推廣工作。
(五) 輔導與諮商相關行政事務。
(六) 其他:依心理師法相關實習規定辦理。
六、 申請與審核:
(一) 申請截止日期:115年1月4日(日)下午11:59(依寄件時間為憑)。
(二) 申請文件:
- 個人履歷(含照片、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e-mail、通訊地址);
- 自傳(含個人諮商工作理念);
- 研究所成績單;
- 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個人兼職實習經驗及省思、實務經驗、對機構期待等】;
- 其他有助於資料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專業進修證明、心理衛教文章、活動DM、活動企劃書、團體方案等;
- 檢附所屬學校之「諮商專業實習辦法」。
(三) 收件信箱:
請將上述文件整理成一份PDF檔案email至台東大學心輔組專用信箱[email protected]
信件標題請註明:115全職實習心理師-就讀學校-個人姓名
(三) 審核:- 書面初審通過者將以e-mail/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
- 面試日期:書面審查後將陸續邀請面試,以通知時間為主。
- 面試內容:諮商演練及行政面試。
七、 備註:- 若於申請期間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心輔組089-517361 林怡安心理師。
-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組實習諮商心理師實習辦法辦理。
- 本組保有辦法修改、調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