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佛光大學學生事務處身心健康中心|兼職/全職實習心理師招募

115年度佛光大學學生事務處身心健康中心|兼職/全職實習心理師招募

佛光大學學生事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地址:26247 宜蘭縣礁溪鄉林美村林尾路160號
Google Maps:佛光大學

招募對象資格與人數

對象資格

  • 國內諮商、輔導、臨床及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班研究生。
  • 應徵全職實習心理師者,需修畢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滿十八學分,包括碩士層級之諮商理論與技術、諮商倫理、團體諮商理論與技術等課程,並已通過兼職實習課程。

招募人數

  • 全職實習生:2名
  • 兼職實習生:2名 (上下學期各1名,1名1學年也可)

實習內容

  • 初談、個別諮商、團體諮商(提供鐘點費)
  • 心理測驗、心理衛生推廣(含入班宣導活動,提供鐘點費)
  • 協助新生普測實施與後續追蹤
  • 接受中心安排之訓練及督導
  • 其他輔導行政工作與交辦事項

實習期間的權利義務與福利

權利義務

  • 實習期間需遵守中心工作規範、實習規定及諮商專業倫理,若有違反者,將終止實習契約。

福利

  • 每週接受個別諮商專業督導1.5小時,另接受不定期個別行政督導、團體諮商專業督導,並得參與中心舉辦之個案研討會或專業研習。
  • 免費提供住宿 (蘭苑宿舍)。
  • 初談、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及心理衛生推廣(含入班宣導活動)提供鐘點費。
  • 實習一年合格者將頒發實習證書。

實習時間

全職實習心理師:自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每週四天(32小時),共一年。
兼職實習心理師:

  1.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自115年7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止,每週一日(或二個半日)、8時/週,共18週。
  2.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自116年2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每週一日(或二個半日)、8時/週,共18週。

申請方式

應繳資料

  • 履歷表及自傳(需含照片、手機、E-MAIL、住址)
  • 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 實習計畫書(實習期待及規劃)
  • 相關學經歷證件、證照及其他專業訓練等證明影本
  • 檢附所屬學校之「諮商專業實習辦法」

甄選方式

通過書面審核者,將個別通知面試時間與地點;未通過審核者恕不另行通知。

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截止。

收件方式

一律採電子郵件報名,收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宋政鴻諮商心理師),主旨請填寫【應徵全職/兼職實習心理師_姓名】。

面試日期與方式

預計面試時間為115年1月。

聯絡方式

宋政鴻諮商心理師
03-987-1000#11247
[email protected]

原文完整資訊

佛光大學學生事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招募115學年度全職/兼職實習心理師

一、 招募職務

(一)全職實習心理師2名。

(二)兼職實習心理師2名(上下學期各1名,1名1學年也可)。

二、 招募對象

(一)國內諮商、輔導、臨床及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班研究生。

(二)應徵全職實習心理師者,需修畢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滿十八學分,包括碩士層級之諮商理論與技術、諮商倫理、團體諮商理論與技術等課程,並已通過兼職實習課程。

三、 實習內容

(一)初談、個別諮商、團體諮商(提供鐘點費)

(二)心理測驗、心理衛生推廣(含入班宣導活動,提供鐘點費)

(三)協助新生普測實施與後續追蹤

(四)接受中心安排之訓練及督導

(五)其他輔導行政工作與交辦事項

四、 實習時間

(一)全職實習心理師

  自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每週四天(32小時),共一年。

(二)兼職實習心理師

1.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

自115年7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止,每週一日(或二個半日)、8時/週,共18週。

2.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

自116年2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每週一日(或二個半日)、8時/週,共18週。

五、 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及自傳(需含照片、手機、E-MAIL、住址)

(二)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三)實習計畫書(實習期待及規劃)

(四)相關學經歷證件、證照及其他專業訓練等證明影本

(五)檢附所屬學校之「諮商專業實習辦法」

六、 收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mailto:[email protected]) (宋政鴻諮商心理師)

七、 截止日期

(一)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截止(一律採電子郵件報名,主旨請填寫【應徵全職/兼職實習心理師_姓名】)。通過書面審核者,將個別通知面試時間與地點;未通過審核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預計面試時間為115年1月。

八、 實習規定與福利

(一)每週接受個別諮商專業督導1.5小時,另接受不定期個別行政督導、團體諮商專業督導,並得參與中心舉辦之個案研討會或專業研習。

(二)免費提供住宿 (蘭苑宿舍)。

(三)實習期間需遵守中心工作規範、實習規定及諮商專業倫理,若有違反者,將終止實習契約,實習一年合格者將頒發實習證書。

九、 聯絡人
宋政鴻諮商心理師
電話03-987-1000#11247
[email protected]

佛光大學身心健康中心 敬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