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日期至115年1月8日(四)截止
我們是國北護學務處學生輔導中心 服務對象是本校學生
交通便利 團體工作氣氛佳 歡迎有志於大專專輔場域實習的你加入我們
一、申請資格: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班學生或已取得碩士學位者,修習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需符合心理師法相關規定,並已完成實務課程實習,具諮商概念與能力者(具實務經驗者尤佳)。
二、實習時間:
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
三、實習內容:
1.個別諮商。
2.團體諮商。
3.心理測驗。
4.心理衛生教育之規劃與推展。
5.輔導方案之設計與實施。
6.業務推廣與輔導行政。
7.督導與專業進修。
**四、名額:**正取1名。
五、申請方式:
(一)應備文件:
1.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次頁,請簽名後以PDF回復)
2.履歷、自傳及實習計畫。
3.成績證明及學生(學歷)證件影本。
4.相關研習或實務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5.文件限A4規格,總頁數請勿超過25頁。
(二)一律以電子信件申請,附加檔案僅收PDF格式(總容量請勿超過20MB)。請寄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載明「申請115學年度駐地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三)申請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8日(星期四)截止。**
六、審查及面試:
(一)第一階段:文件審查,通過審查者將於115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個別電話通知。
(二)第二階段:面試:包含口試及演練,預定時間為115年1月12日(星期一),確定時間將另行通知。
七、歡迎有志從事心理諮商工作,並且願意接受挑戰,主動積極者前來申請。如有疑問請查閱本中心網頁、本校實習辦法,或電洽:02-28227101轉2439黃小姐。
公告及個資同意書,請至本校學輔中心網頁下載 115 學年度招收駐地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