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利伯他茲心理諮商所|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

115年度利伯他茲心理諮商所|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

利伯他茲心理諮商所

地址:116-45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二段60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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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對象資格與人數

對象資格

  • 目前就讀國內外大學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在學滿兩年(含)以上之研究生。
  • 需修習諮商輔導相關課程,符合心理師法實習規定者。
  • 具備特質:想學習藥酒癮議題、具彈性思考、勇於接受挑戰、耐心、能因應挫折、積極主動學習、有責任心、內省能力。

招募人數

  • 全職實習生:2名
  • 兼職實習生:0名

實習內容

  • 直接服務:
    • 治療性社區成癮案主之初次晤談、入住評估、個別諮商和團體諮商(非自願/半自願案主)。
    • 對外合作之高關懷班、監所課程。
    • 實習心理師公益服務方案。
  • 間接服務:
    • 個案管理、行程聯繫、資料整理。
    • 心理健康推廣、工作坊、講座、社群平台經營。
    • 協助方案執行與核銷。
    • 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 督導與研習:
    • 參與行政督導與專業督導。
    • 參與不定期辦理之團體督導、個案研討。
    • 參與合作單位之心理衛生教育訓練。

實習期間的權利義務與福利

權利義務

  • 須配合本所會議時程,參與職前交接與行政教育訓練。
  • 實習期間需接受行政督導與專業督導。
  • 恪遵專業倫理守則、本所工作規範及實習規定。若有重大過失或違反倫理,將終止實習。
  • 每週實習32小時為原則,合計至少1500小時。

福利

  • 午餐由基金會提供(需自備餐具)。
  • 不定期聚餐、零食櫃。
  • 協助方案執行之行政津貼(非固定,依年度方案調整)。
  • 寬敞辦公空間,有狗狗貓貓陪同上班。
  • 期滿考核合格核發實習證明書。

實習時間

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

申請方式

應繳資料

請以A4紙張大小釘書機裝訂左上角:

  • 簡歷(含照片、電話、地址、E-mail)、自傳、年度實習計畫(含動機、規劃及目標)。
  • 就讀學校之實習辦法或實習契約。
  •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非必要):如成績單、心衛推廣圖文、企劃方案等。

甄選方式

  • 第一階段:書面審核(依收件順序處理,通過者Email通知)。
  • 第二階段:徵選面試。

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15年02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

郵寄至「利伯他茲心理諮商所」(116-45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二段60號3樓),信封註明「應徵實習諮商心理師」。

面試日期與方式

  • 面試通知:115年02月13日。
  • 徵選面試:115年03月03日。

聯絡方式

[電話] 02-2936-1183、0965-506-086
[信箱] [email protected]

原文完整資訊

利伯他茲心理諮商所《115-116年度 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公告》
親愛的同學們,已經在放寒假了嗎?
昨日一招面試結束,我們期待能再尋找2位全職實習夥伴!
*服務宗旨與工作內容
利伯他茲心理諮商所為利伯他茲教育基金會成立之心理諮商所,單位內有臨床及諮商心理師,長年與政府單位合作,以跨系統工作方式,提供藥酒癮相關議題服務。
新的一年,我們希望將心理健康服務推廣至一般社會大眾,服務更多需要協助的族群,如:社區民眾、家庭暴力相對人、成癮行為議題……等。
我們相信一個人能落實健康的生活方式,經營良好的親密關係,便能達成復元,逐步實現理想的生活狀態。
為此,我們徵求有以下特質的你:
想學習藥酒癮議題、具彈性思考、勇於接受挑戰、耐心、能因應挫折、積極主動學習、有責任心、內省能力等,歡迎你投遞履歷。
一、招募對象
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2名。
目前就讀國內外大學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在學滿兩年(含)以上之研究生,需修習諮商輔導相關課程,符合心理師法實習規定者。
(本諮商所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暫停或取消本次招募活動內容之權利)
二、實習時間
全職實習自 115 年 7 月 1 日至 116 年 6 月 30 日,共計 1 年,需配合中心工時,視情況調整時間。全職實習以每週實習 32小時為原則,直接服務時數360小時,合計至少1500小時。
三、實習內容
(一) 直接服務

  1. 治療性社區成癮案主之初次晤談、入住評估、個別諮商和團體諮商(非自願/半自願案主)。
  2. 對外合作之高關懷班、監所課程(第三方合作案主,視明年度方案內容調整)。
  3. 實習心理師公益服務方案。
    (二) 間接服務
  4. 個案管理、行程聯繫、資料整理。
  5. 心理健康推廣、工作坊、講座、社群平台經營等事項。
  6. 協助方案執行與核銷。
  7. 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8. 其他心理師法相關實習規定辦理之業務。
    (三) 督導與研習
  9. 本所提供專任行政督導與專任諮商專業督導。
  10. 不定期辦理團體督導、個案研討。
  11. 合作單位之心理衛生相關教育訓練、課程。
    四、福利與辦公空間
  12. 午餐由利伯他茲教育基金會提供(需自備餐具)。
  13. 諮商所不定期聚餐,源源不絕的精神糧食、零食櫃。
  14. 協助方案執行之行政津貼(依據年度方案內容調整,非固定)。
  15. 寬敞安靜的辦公空間,與其他實習夥伴共用筆電、共用固定座位。
  16. 諮商所辦公室平時約有2-3位心理師,治療性社區辦公室另有約莫10名工作人員(含心理師、社工師、個管員、生活輔導員);不定時會有狗狗貓貓陪同上班。
    五、申請和審核
    (一) 申請資料:
  17. 簡歷(含照片、聯絡電話、地址、e-mail)、自傳、年度實習計畫(含實習動機、實習規劃及學習目標)。
  18. 就讀學校之實習辦法或實習契約。
  19. 其他有利審查之自選資料(非必要),如:研究所修習學分成績單、心衛推廣圖文、企劃或方案撰寫/執行…等。
    (二) 審查方式:
    請將以上資料以A4紙張大小釘書機裝訂左上角,郵寄至「利伯他茲心理諮商所」。
    郵寄地址為116-45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二段60號3樓。
    信封上註明「應徵實習諮商心理師」,以郵戳日期為憑。
    依據書面審核結果通知是否面試,以收件順序依序處理,上述資料經初審通過者用e-mail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
    (三) 截止與面試日期:
    申請日即日起,截止日為115/02/10郵戳為憑。
    面試通知115/02/13。
    徵選面試115/03/02。
    六、權利和義務
  20. 實習生於正式實習前須配合本所會議時程,參與職前交接與行政教育訓練。
  21. 實習生於實習期間需接受行政督導與專業督導。
  22. 依各校實習評量表評分,實習期滿且通過考核可依需求提供實習證明,頒予實習證明書。
  23. 實習生須恪遵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會員專業倫理守則、本所工作規範及實習規定,若有違反專業諮商倫理、工作態度不佳或有重大過失,經本所會議認定者,將終止實習。
    七、聯絡方式
    針對以上事項若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10:00-17:00來電洽詢:
    02-2936-1183、0965-506-086 或email至[email protected],謝謝。

修正

(三) 截止與面試日期:

申請日即日起,截止日為115/02/10郵戳為憑。

面試通知115/02/13。

徵選面試11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