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歸心心理諮商所|兼職實習心理師招募
歸心心理諮商所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178號3樓
Google Maps:歸心心理諮商所
招募對象資格與人數
對象資格
-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等各相關系所碩士班二年級以上之學生。
- 或符合心理師相關法規,具有諮商概念與能力者。
招募人數
- 全職實習生:0名
- 兼職實習生:1至2名
實習內容
- 個別諮商:初談、諮詢及諮商。
- 團體諮商:團體與工作坊。
- 心理健康推廣:講座、活動、課程之規劃與執行。
- 行政事務:櫃臺行政相關工作、文書處理、檔案管理與空間維護等。
- 其他輔導行政與臨時交辦事宜。
實習期間的權利義務與福利
權利義務
- 實習諮商心理師需定期完成工作報告、諮商記錄與實習報告。
- 所有諮商相關資料,不得攜出諮商所;若接受學校督導課程之需要,需請督導和當事人簽訂同意書後,始得進行。
- 實習諮商心理師應遵守本所服務規定與諮商專業倫理,並列為實習合格考量。
福利
- 提供符合實習要求之個別及團體督導。
- 提供職前、所內舉辦之訓練。
- 實習期滿且通過考核後,針對合格者授予實習證書。
實習時間
自115 年 07 月 01 日至116年 06 月 30 日止
申請方式
應繳資料
- 履歷(附照片)及自傳
- 實習計畫書
- 畢業證書或在學學生證
- 研究所修習學分歷年成績單一份。
- 諮商輔導工作反思心得。
- 所有申請文件請彙整成一份PDF檔。
甄選方式
分兩階段審查:第一階段為書面申請,第二階段為面試。第一階段審查通過後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時間,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收件截止日期
2025年11月30日止
收件方式
電子郵件寄送至:[email protected]。
郵件主旨註明:「應徵歸心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面試日期與方式
書面資料通過後再行通知。
聯絡方式
原文完整資訊
歸心心理諮商所 115學年度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公告
一、招募對象與招生人數
(一)對象: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等各相關系所碩士班二年級以上之學生,或符合心理師相關法規,具有諮商概念與能力者。
(二)名額:1至2名。二、實習目標
(一)促進對社區心理諮商場域之了解。
(二)提升個別諮商、團體諮商、諮詢等實務工作的專業知能。
(三)了解並熟悉社區心理所個案管理與各類行政之工作。三、實習內容
(一)個別諮商:初談、諮詢及諮商。
(二)團體諮商:團體與工作坊。
(三)心理健康推廣:講座、活動、課程之規劃與執行。
(四)行政事務:櫃臺行政相關工作、文書處理、檔案管理與空間維護等。
(五)其他輔導行政與臨時交辦事宜四、實習期間的權利和義務
(一)提供符合實習要求之個別及團體督導。
(二)提供職前、所內舉辦之訓練。
(三)實習期滿且通過考核後,針對合格者授予實習證書。
(四)實習諮商心理師需定期完成工作報告、諮商記錄與實習報告。
(五)所有諮商相關資料,不得攜出諮商所,若接受學校督導課程之需要,需請督導和當事人簽訂同意書後,始得進行。
(六)實習諮商心理師應遵守本所服務規定與諮商專業倫理,並列為實習合格考量。五、實習時程
自115 年 07 月 01 日至116年 06 月 30 日止則。六、申請方式
(一)第一階段審查書面資料:
- 履歷(附照片)及自傳
- 實習計畫書
- 畢業證書或在學學生證
- 研究所修習學分歷年成績單一份。
- 諮商輔導工作反思心得。
即日起自2025年11月30日止
(二)審核方式:
分兩階段審查,第一階段為書面申請,第二階段為面試。第一階段審查通過後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時間,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面試日期
書面資料通過後再行通知
(四) 收件方式:
請將備審資料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註明「應徵歸心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所有申請文件請彙整成一份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