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清華大學諮商中心|全職實習心理師招募

115年度清華大學諮商中心|全職實習心理師招募

清華大學 諮商中心

地址: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Google Maps:清華大學

招募對象資格與人數

對象資格

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等碩、博士班在學研究生,至少已修習碩士層級之個別諮商理論與實務、團體諮商理論與實務及心理測驗等相關課程者。

招募人數

  • 全職實習生:4名 (駐地實習)
  • 兼職實習生:0名

實習內容

  • 初次晤談、心理諮詢
  • 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
  • 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含工作坊帶領)
  • 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含個別與團體)
  • 辦理心理健康推廣教育活動(含演講、班級/團體輔導、文宣刊物編輯與撰寫、推廣活動紀錄等)
  • 志工帶領與訓練規劃
  • 接受督導與專業進修
  • 參與中心會議
  • 其他諮商輔導相關行政業務

實習期間的權利義務與福利

權利義務

  • 實習前接受基礎職前訓練,並配合中心學期活動規劃之時程。
  • 恪遵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會員專業倫理守則、中心工作規範及實習規定,若有違反專業諮商倫理、工作態度不佳或有重大過失,經中心會議認定者,將終止實習契約。

福利

  • 實習期間接受行政督導與專業督導。
  • 實習期間本中心提供必要之軟硬體設備。
  • 實習期間得參加中心舉辦之專業研習,依中心經費狀況,提供專業進修津貼。
  • 實習期間可申請本校停車證及圖書證。
  • 實習期滿且通過本中心考核,頒予實習證明書。
  • 各項輔導活動於夜間或假日執行時,可於活動結束後補休。

實習時間

自民國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每週32小時為原則。

申請方式

應繳資料

請備妥下列文件資料,整理為PDF電子檔一份

  1. 履歷
  2. 自傳 (含個人諮商實務經驗反思、個人專業學習規劃)
  3. 研究所歷年成績單(電子掃描檔)
  4. 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期待及目前學校的實習辦法)
  5. 學位及相關證書(電子掃描檔)
  6. 校園心理衛生推廣活動企劃書 (1-2頁)

甄選方式

電子書面審查通過者,中心至少會於三天前將以電郵通知面試日期、時間與地點。

收件截止日期

114年12月01日前

收件方式

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請註明「甄選駐地***實習諮商心理師」,中心收到資料後會予以回覆。

面試日期與方式

通過書面審核者,中心至少會於三天前將以電郵通知面試日期、時間與地點。

聯絡方式

陳美如心理師
03-5715131轉62081
[email protected]

楊雅婷心理師
03-5715131轉76605
[email protected]
諮商中心網頁:115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公告(12月01日前)

原文完整資訊

【清華大學 諮商中心 115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公告】
一、甄選對象與資格
(一) 名額:招收「駐地實習(internship)」4名。
(二) 資格: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等碩、博士班在學研究生,至少已修習碩士層級之個別諮商理論與實務、團體諮商理論與實務及心理測驗等相關課程者。
二、實習時間
(一) 期間:自民國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
(二) 時間:每週32小時為原則。各項輔導活動於夜間或假日執行時,可於活動結束後補休。
三、實習內容
(一) 初次晤談、心理諮詢
(二) 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
(三) 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含工作坊帶領)
(四) 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含個別與團體)
(五) 辦理心理健康推廣教育活動(含演講、班級/團體輔導、文宣刊物編輯與撰寫、推廣活動紀錄等)
(六) 志工帶領與訓練規劃
(七) 接受督導與專業進修
(八) 參與中心會議
(九) 其他諮商輔導相關行政業務
四、實習督導
(一) 專業督導:實習必須接受個別諮商及團體諮商之實習督導,由中心聘請資格符合且資深督導擔任之。
(二) 行政督導:由各校區實務工作經驗滿兩年以上之諮商心理師擔任之。
五、實習權利與義務
(一) 實習前接受基礎職前訓練,並配合中心學期活動規劃之時程。
(二) 實習期間接受行政督導與專業督導。
(三) 實習期間本中心提供必要之軟硬體設備。
(四) 實習期間得參加中心舉辦之專業研習,依中心經費狀況,提供專業進修津貼。
(五) 實習期間可申請本校停車證及圖書證。
(六) 恪遵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會員專業倫理守則、中心工作規範及實習規定,若有違反專業諮商倫理、工作態度不佳或有重大過失,經中心會議認定者,將終止實習契約。
(七) 實習期滿且通過本中心考核,頒予實習證明書。
六、申請方式:
(一) 電子書面審查:請備妥下列文件資料

  1. 履歷
  2. 自傳 (含個人諮商實務經驗反思、個人專業學習規劃)
  3. 研究所歷年成績單(電子掃描檔)
  4. 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期待及目前學校的實習辦法)
  5. 學位及相關證書(電子掃描檔)
  6. 校園心理衛生推廣活動企劃書 (1-2頁)
  7. 電子書面資料郵寄地址(兩校區統一收件):請提供PDF電子檔一份,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請註明「甄選駐地實習諮商心理師」,中心收到資料後會予以回覆。
    ※ 收件截止日期:114年12月01日前
    **(二) 面試日期:**通過書面審核者,中心至少會於三天前將以電郵通知面試日期、時間與地點。
    Ø 諮商中心網頁: 115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公告(12月01日前)
    實習相關問題請電:陳美如心理師(03-5715131轉62081),[email protected]、楊雅婷心理師(03-5715131轉76605),[email protected]